关于重点建设项目先行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1〕91号)
该通知是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就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中控制工期或紧急开工工程申请先行用地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申请范围、十项必备条件、模块化申请与批准程序及相关管理要求。为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和建设单位提供了可操作的先行用地实施路径,确保用地合法、补偿到位且不引发纠纷或违法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用地预审与补偿前置程序,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正式用地报批。 先行用地,...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启用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1号)
该通知宣布启用升级后的“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该系统由原有耕地卫片监督系统升级,并在“国土调查云”增加外业监管模块,用于强化对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按规定准确填报日常耕地流入流出信息、卫片监督补充信息、年度进出平衡落实情况和水库淹没区等特殊信息,并做好系统运行维护与组织管理,以提升耕地用途管制...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2】36号)
该通知旨在针对补充耕地数量不实、质量不高、管护不力及弄虚作假等问题,提出从项目选址论证、实施验收、报备审核到后期管护的全流程严格管理措施。要求通过实地细化调查、制作高清影像、多级审核与遥感监测等手段,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实现“地、数、图”一致并稳定耕种。目的是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补充耕地可持续利用,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核...
发改投资688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梳理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通知-正文(辽发改投资[2020]244号)
该通知是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与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出,要求各地梳理符合国家重大项目范围且具备前期工作基础和明确选址的项目清单。国家重大项目范围包括:列入国家层面规划、需中央审批、属于国家重大战略推动或中央明确支持的项目。执行结果需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同步填报,并由地方发改与自然资源部门协作建立用地保障机制,确保清单项目具备条件并在供地后尽快开工,以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
建设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先行用地审查服务指南
本指南是针对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申请先行用地的服务规范。明确了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与决定机构(自然资源部)、申请条件(如项目已审批、地类准确、补偿到位、未开工等)、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时限(20个工作日)及结果形式(办公厅复函)。符合条件的项目经部政务大厅受理、部内会审后,可获得先行用地批复。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正式用地报批手续。 先行...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规〔2021〕2号
该通知系统规范了临时用地的管理,明确了临时用地的定义、使用范围、选址要求(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基建项目可延至4年),细化了审批权限与复垦责任。旨在解决临时用地范围不清、批少用多、超期使用、复垦不到位及违规批准等问题。形成了从审批、使用到复垦归还的全过程规范管理框架,并辅以信息系统监管、抽查通报和执法结合的监督机制,以减少触碰耕地保...
美丽乡村建设评价(GBT 37072-2018 )
该文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评价》(GB/T 37072—2018),规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评价原则、内容、程序与计算方法,适用于对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构建了包含两级指标(基础项与加强项)、共22项定量与78项定性指标的评价体系。明确了自我评价、政府或第三方评价的实施方式,以及采用加权求和与村民满意度相结合的计算方法。可系统衡量村庄在...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2021.3)
该规范是由自然资源部制定的技术标准,旨在统一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的要素表达、色彩与符号系统。明确了规范的适用范围、图件种类(调查型、管控型)及必选与可选内容。系统规定了总则、一般规定、各类图件的制图要求、色彩符号引导,并附有多个实用附录。形成了可直接指导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完整技术框架,确保规划成果图件完整、准确、协调、清晰、美观。建议各地在编制市级总规时依...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38号)
该通知是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而制定的地方性规范文件。明确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的适用范围、审批类别、依据、受理与决定机构。详细规定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与提交流程、办理流程及时限。最终审批结果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旨在通过提供标准化模板和清晰流程,规范申报与办理工作,确保材料合规、流程高效,并...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相关意见的函((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2〕30号)
该函是自然资源部用途管制司为贯彻相关决策部署而起草的《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函。提出了多项改进措施,如明确用地预审层级、优化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节点、科学界定先行用地范围、简化合并审批事项、完善监管机制等。旨在形成一套规范管理、优化服务的用地审批管理优化方案,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研提意见,限期反馈。 建设用地审...
09辽宁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细则-PDF
该文件是辽宁省依据国家及省级相关指导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操作细则。明确了矛盾冲突地块的保留、调出、退出三类处理方式,并针对不同地类(如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矿业权、建设项目等)规定了具体的适用规则。同时,要求将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关键区域、禁止开发区域、重要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自然岸线等“应划尽划”区域调入红线。旨...
《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程序(试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4月)
该文件是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程序(试行)》,旨在规范“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流程。程序确立了村民主体、驻村编制、多方共谋等原则,详细涵盖了从组织与技术准备、驻村调查、规划编制、成果审批备案到规划实施的各个环节。特别强调村民知晓率100%、技术人员驻村7天以上、通过多次村民会议保障参与等要求,以确保规划编制质量与后续可落地性。建议在编...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
(此文档与第9项内容高度相似,为同一文件)该通知旨在规范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明确其是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用于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并推进用地集约化。要求对确需突破标准或无标准的项目须经有审批权部门开展节地评价并由专家评审论证,其结果作为用地供应依据。同时列明可不列入评价的具体情形,规定不得新设审批或转嫁费用。建议加强宣传与研究,提升主动节地意...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报部审查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设审查报告文本格式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819号)
(此文档与第6项内容高度相似,为同一文件)该函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落实新《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及衔接既有通知要求,制定的关于报部审查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和审查报告的统一文本格式及材料目录,并附有六项具体操作附件。旨在推进建设用地审批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审批质量与效率,形成可执行的标准化模板。要求各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格照此执行。 用地报批,审查报告,文本格式...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该通知由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旨在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解决划定不实、非法占用等问题,完善保护措施,提升监管水平。通过全面核实清理、依法处置违法占用、严控建设占用、协调生态建设、推进质量提升与储备区建设、健全动态监管与考核激励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旨在形成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格局。要求各地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永久基本农田...
关于明确用地预审工作要点规范报部初审报告格式的通知-正文(自然资用途管制函[2022]45号)
(此文档与第5项内容高度相似,为同一文件的不同版本或部分)该通知正文部分明确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工作要点并规范了报部初审报告格式。内容包括预审层级划分、需重新预审的具体情形、特殊项目预审规则及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的编制要求。旨在衔接此前保障用地用海要素的文件,提升报件标准化与质量、减少补正,形成了可参照执行的工作要点与报告格式模板。建议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