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省政府批准和报省厅预审用地中规划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在新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的过渡期,对用地审批提出规划符合性要求。通知要求,报省政府批准和报省厅预审的用地项目,需由市级政府出具说明与承诺,确保用地已纳入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并符合“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要求。具体承诺内容需按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分类明确。结果是报省厅预审用地参照此要求执行,报国务院批准用地可将承诺写入请示。建议各地在原有上报材料基础上补充相应说明与承诺。

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用地预审,规划承诺,过渡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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