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和国务院审批规划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汇交要求的函.
该函制定了省级及国务院审批规划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的汇交技术规范。明确了纸质公文与电子成果数据的组成、各类数据(文本、栅格图件、矢量数据等)的内容、格式、命名规则及必选/可选约束。规定了全面的质量检查方法与逐级汇交流程。旨在统一汇交标准,支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建议地方按此规范整理质检合格的数据汇交。 数据汇交,技术规范,一张图,质量检查...
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 202号)
该通知旨在多途径、差别化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对纳入国家及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的采矿项目用地,由部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其他项目可使用存量土地处置及增减挂钩指标。创新性提出可通过“新增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采矿用地”挂钩的方式,解决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问题。明确了统筹规划、鼓励使用复垦指标、规范验收认定及强化监管等措施。通知有效期为3年。 采矿用地,差别化保障,复...
自然资源部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60号)
该通知明确了用地要素保障的接续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项目,在地方政府就规划符合性、群众补偿安置及及时办理用地手续作出承诺后,申请先行用地。规定了申报须满足用地预审合格、规模控制等条件,并建立了严格监管机制,对不合规或违规情形采取不予受理或暂停省份申请等处罚。旨在守牢法律底线的前提下,推动有效投资项目及时开工。 先行用地,承诺制,基金项目,接续政策,严格监管...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
该通知印发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明确了成片开发的定义、应遵循的原则(新发展理念、保护耕地、维护权益等)。规定了方案编制审批程序、必备内容、公益性用地比例下限(不低于40%)、多方意见征询与民主表决要求、省级论证及监管要求,以及禁止批准的情形(如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等)。建立了系统的管理制度,以保障公共利益、农民权益和可持续发展。 成片开发,征收标准,公益比...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自然资发 〔2023〕69号)
该通知旨在深化规划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围绕总体规划审批、详细规划编制、规划选址综合论证、同步核发许可、分类审查设计方案、建立豁免清单与告知承诺制、优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及推进用途管制数字化管理等方面提出系统性措施。旨在提升审批效能与监管服务水平,减少重复审查,为开发建设及城乡更新提供便利。建议各地加快推进相关规划编制,探索利企便民的许可模式。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20240814
该意见提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明确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乡镇为实施单元,综合运用土地政策工具优化农村空间布局、改善生态生产条件、助推产业与城乡融合。实施路径涵盖省级部署、县域统筹、方案制定与规范实施。内容上要求在保护“三区三线”等底线基础上,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盘活、生态修复,并突出群众主体作用与权益保障。同时完善工作机制、资...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
该通知旨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采登记管理。明确了探矿权、采矿权在新立、延续、保留、变更、注销等各环节的申请条件、程序及具体要求,包括矿区范围划定、申请资料、重叠处理(签订互不影响协议)和信息公开监督等。实施后形成统一规范的登记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能,并废止既往冲突文件。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及相关申请人严格依规办理,加强信息共享与监督管理。 矿业权,登记管理,程序...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
该通知旨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要求加快各级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在“三区三线”成果基础上优化布局、分解指标,并规定了不同层级的报批时间。在实施管理方面,要求落实“多规合一”、依法许可、融合用地政策、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项目不予审批登记并将进行督察。建议各级主管部门细化举措,确保规划权威性与实施效能。 规划管理,编制报批,三线基础...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3〕43号 ).
该通知旨在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明确其作为法定依据的地位及多种类型(城镇开发边界内、边界外村庄、特定功能单元)。要求分区分类编制,提升针对性与可实施性。提出城镇开发边界内存量空间应走内涵集约绿色发展之路,增量空间须防止粗放扩张。同时,强化了技术支撑与组织实施的具体举措。建议各地及时启动规划编制,健全公众参与,加强数字化管理,确保规划科学落地。 详细规划,...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
该通知明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中的地类认定,必须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依据。并对耕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分别规定了具体处理规则与平衡要求(如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耕地“进出平衡”)。强化了地类真实性核查,规范了新建水利水电工程淹没区的报批方式。建议各地严格执行,确保地类认定合法合规。 地类认定,三调基础,占...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1)
该通知印发了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工作方案。旨在通过规划约束、用途明确、收益分配、权益保障等八个方面深化试点,探索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方案明确了试点地区名单与两年实施周期,预期形成可推广的入市规则、路径和机制,推进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入市。建议试点地区细化方案,严守耕地和生态红线,审慎稳妥开展,确保风险可控。 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试点...
浙江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点(征求意见稿).
该文件是浙江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框架性指引。核心涵盖规划定位与原则、编制组织与程序,以及从基础分析评价到战略目标、区域协同、空间结构、控制线体系、规划分区、自然资源保护、农业农村发展、城镇布局、海洋保护、支撑体系、整治修复、管控体系及规划传导的全流程内容要点。强调坚持生态优先、全域统筹、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等原则,允许规划留白,以保障规划的战略性和可操...
浙江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
该规程是浙江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统一技术规范。明确了规划的定位、原则、范围、期限和基础数据要求。系统规定了从基础研究、目标战略、格局优化、用途分区、支撑体系、整治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到规划传导落实等核心编制内容。对市级和县级规划的内容深度分别提出了要求,并规定了成果的构成(文本、图则、数据库等)和审批程序。旨在保障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实施性。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 )
该通知明确要求设施农业用地必须上图入库,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监管。规定了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设施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的范围和入库要求。细化了县级主管部门在用地取得、设施建成、变更三阶段的系统填报与信息管理流程。上级部门可据此动态掌握用地情况并实施遥感监督,未按要求入库的用地在管理中不予认可。建议各地配置人员经费,确保系统运行和监管要求落实。 设施农业...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报部审查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和审查报告文本格式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819)
该函旨在落实新《土地管理法》要求,推进建设用地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制定了报自然资源部审查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目录,以及多种情形下的审查报告文本格式(如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为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了统一的材料准备和报告撰写规范,旨在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建议各地严格照此执行,确保审查报批工作合规高效。 用地报批,材料规范,审查报告,文本格式,审批标准化...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
该函件通知浙江、湖南、重庆、陕西等省(市),其“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通过质检,自2022年8月30日起正式启用,作为这些地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的依据。具体审查将以自然资源部反馈的矢量数据成果为准。这标志着相关地区的国土空间管制进入了以“三区三线”为刚性约束的新阶段。 三区三线,成果启用,用地依据,矢量数据,报批审查 获取码:0Ej0Rc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