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通知旨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要求加快各级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在“三区三线”成果基础上优化布局、分解指标,并规定了不同层级的报批时间。在实施管理方面,要求落实“多规合一”、依法许可、融合用地政策、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项目不予审批登记并将进行督察。建议各级主管部门细化举措,确保规划权威性与实施效能。 规划管理,编制报批,三线基础...
2026-03-02 123 0

该通知旨在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明确其作为法定依据的地位及多种类型(城镇开发边界内、边界外村庄、特定功能单元)。要求分区分类编制,提升针对性与可实施性。提出城镇开发边界内存量空间应走内涵集约绿色发展之路,增量空间须防止粗放扩张。同时,强化了技术支撑与组织实施的具体举措。建议各地及时启动规划编制,健全公众参与,加强数字化管理,确保规划科学落地。 详细规划,...
2026-03-02 179 0

该通知明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中的地类认定,必须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的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为依据。并对耕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分别规定了具体处理规则与平衡要求(如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耕地“进出平衡”)。强化了地类真实性核查,规范了新建水利水电工程淹没区的报批方式。建议各地严格执行,确保地类认定合法合规。 地类认定,三调基础,占...
2026-03-02 111 0

该通知印发了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工作方案。旨在通过规划约束、用途明确、收益分配、权益保障等八个方面深化试点,探索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方案明确了试点地区名单与两年实施周期,预期形成可推广的入市规则、路径和机制,推进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入市。建议试点地区细化方案,严守耕地和生态红线,审慎稳妥开展,确保风险可控。 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试点...
2026-03-02 170 0

该文件是浙江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框架性指引。核心涵盖规划定位与原则、编制组织与程序,以及从基础分析评价到战略目标、区域协同、空间结构、控制线体系、规划分区、自然资源保护、农业农村发展、城镇布局、海洋保护、支撑体系、整治修复、管控体系及规划传导的全流程内容要点。强调坚持生态优先、全域统筹、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等原则,允许规划留白,以保障规划的战略性和可操...
2026-03-02 105 0

该规程是浙江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统一技术规范。明确了规划的定位、原则、范围、期限和基础数据要求。系统规定了从基础研究、目标战略、格局优化、用途分区、支撑体系、整治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到规划传导落实等核心编制内容。对市级和县级规划的内容深度分别提出了要求,并规定了成果的构成(文本、图则、数据库等)和审批程序。旨在保障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实施性。 ...
2026-03-02 89 0

该通知明确要求设施农业用地必须上图入库,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监管。规定了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设施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的范围和入库要求。细化了县级主管部门在用地取得、设施建成、变更三阶段的系统填报与信息管理流程。上级部门可据此动态掌握用地情况并实施遥感监督,未按要求入库的用地在管理中不予认可。建议各地配置人员经费,确保系统运行和监管要求落实。 设施农业...
2026-03-02 107 0

该函旨在落实新《土地管理法》要求,推进建设用地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制定了报自然资源部审查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目录,以及多种情形下的审查报告文本格式(如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为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了统一的材料准备和报告撰写规范,旨在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建议各地严格照此执行,确保审查报批工作合规高效。 用地报批,材料规范,审查报告,文本格式,审批标准化...
2026-03-02 119 0

该函件通知浙江、湖南、重庆、陕西等省(市),其“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通过质检,自2022年8月30日起正式启用,作为这些地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的依据。具体审查将以自然资源部反馈的矢量数据成果为准。这标志着相关地区的国土空间管制进入了以“三区三线”为刚性约束的新阶段。 三区三线,成果启用,用地依据,矢量数据,报批审查 获取码:0Ej0Rc2
2026-03-02 110 0

该通知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用地分类指引和成果数据库技术规定三项技术文件,用于指导村庄规划编制与管理。文件明确了村庄规划的法定定位、编制原则、技术路线和规划内容(包括目标定位、空间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等),并对不同村庄类型(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的规划内容进行了分类引导。要求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和数据库,并强调了公众参与和...
2026-03-02 99 0

该文件是浙江省规范市县及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用地分类与基数转换、审批和备案工作的技术规定。明确了三级规划用地分类体系,详细规定了国土利用现状与海域利用现状数据的多类转换规则、成果组成与格式要求。建立了涵盖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与逻辑一致性的审查机制,要求规划基数须经市级审查并报省级审定后方可用于总体规划审批。建议编制单位严格按附录对应关系与方法执行转换...
2026-03-02 124 0

该通知对《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进行了修订,涵盖了农村道路翻新、采矿用地、生态修复项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等多方面情形的判定规则与举证要求,明确了合法与违法用地的界定标准。修订形成了细致可操作的执法判定与证据体系,使耕地保护与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维护更具针对性与可执行性。建议各级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确保执法过程有据可依、判定准确。 卫片执法,图斑判...
2026-03-02 97 0

该通知旨在规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明确要求严守“三区三线”成果,严控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执行先补后调),防止耕地流失与质量下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控制试点范围。通过严格的空间管控、质量验收、群众参与和监督措施,防止突破底线和侵害权益,并要求对现有试点进行梳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调出。建议各地细化落实补划与进出平衡、强化分阶段验收与公告、加强督察核查与备案...
2026-03-02 96 0

该通知印发了《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问答》,系统解答了国土空间规划与“三区三线”、用地计划、预审、农转用征收、耕地保护、土地供应、重大项目、节约集约及用海管理等十大类共85个具体政策与操作问题。形成了覆盖各类情形的明确规则、审批层级和办理口径,为地方执行用地用海保障政策提供了统一的解读和操作依据。建议各地在相关项目中严格遵照问答口径与现行法规执行,确保政策衔接...
2026-03-02 154 0

该技术要点是新疆村庄规划的编制指南,明确了其作为乡村地区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提供了六类村庄(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等)的分类指引,规定了涵盖发展目标、用途管制、生态修复、耕地保护、设施布局、产业发展、住房布局等完整的规划内容体系。详细说明了从前期准备(组织、技术、底图)、驻村调查、规划编制到审批的工作流程。建议编制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公众参与,确保成果通...
2026-03-02 97 0

该通知明确了建设项目节地评价是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在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环节规范实施,对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或无标准的项目,必须通过节地评价并由地方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同时规定了可不进行评价的具体用地情形,并保障经费、避免增设审批。建议各级部门加强宣传,提升用地单位节地意识,并将评价成果应用于土地使用标准与行业规范的制修订,形成多方参与的...
2026-03-02 9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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