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JT/T 645《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的第1部分。JT/T 645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水质。
——第2部分:处理系统技术要求。
——第3部分:处理系统操作管理要求。
本文件代替JT/T 645.1—2016《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 第1部分:水质》。与JT/T 645.1—201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6年版的第1章);
——更改了术语“再生水”的定义(见3.2,2016年版的3.2);
——删除了术语“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的定义(见2016年版的3.3);
——增加了术语“景观环境用水”的定义(见3.4);
——更改了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的分类范围及内容(见表1,2016年版的表1);
——更改了杂用水水质要求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见表2,2016年版的表2);
——增加了杂用水水质选择控制项目及限值(见表3);
——增加了景观环境用水水质要求(见表4);
——更改了采样要求(见5.1,2016年版的5.1);
——更改了水质监测频率要求(见5.2,2016年版的5.3);
——更改了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水质的分析方法(见5.3,2016年版的5.2);
——更改了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水质跟踪监测的相关内容(见第6章,2016年版的5.3);
——删除了水质监控管理的相关内容(见2016年版的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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