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GBT35624-2017 2026-03-02 规范文档 84 0 该标准规定了城镇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级(I级30天以上、II级3~30天、III级3天以内)、选址布局、设施配置和应急转换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地下空间、体育场馆等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分级,设施配置,应急转换,国家标准 获取码:2Dg4Vb9 浏览次数: 13 0 0 国家标准技术要求标准 分享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