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GBT35624-2017

标准规定了城镇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级(I级30天以上、II级3~30天、III级3天以内)、选址布局、设施配置和应急转换等技术要求。适用于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地下空间、体育场馆等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分级,设施配置,应急转换,国家标准

获取码:2Dg4Vb9

0
分享海报

站点提示

特别提醒:搜文件,不要加规范号,输入文件名称关键词即可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