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2018年4月16日)


该文件是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为贯彻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并结合区情制定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及涵盖产业、生态、文化、治理、脱贫惠民、体制机制创新的六大工程与六大保障措施。其结果旨在破解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建议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凝聚力量,全面落实党的领导、规划引领、政策支持、金融服务、人才支撑和法治保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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