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评估暂行办法辽发改投资[2013]734号.


该文件是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明确适用范围、风险等级划分、评估主体与程序要求,并将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重要依据,规定高风险或中风险项目不予批准,低风险项目在具备可靠防控措施时可批并须落实防范要求。结果上建立了从风险分析到评估论证再到审批约束的完整机制,并规定了违规追责与保密义务,以保障决策科学和预防社会矛盾。建议市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参照建立健全本地区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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