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2号)
《海南省村庄规划管理条例》,是为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深化“多规合一”、优化村域空间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推进乡村振兴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明确村庄规划是村域开发保护、用途管制和建设活动的法定依据,要求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并突出热带海岛及民族特色。确立了村民主体、先规划后建设等原则,规定了各级政府及部门职责、公众参与程序、规划编制修改与优化条件,以及实施中的许可、核实、监督与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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