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建设用地指标 (火电厂、核 电厂、变电站 和换流站) 》(建标〔2010〕78号)
全国统一的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旨在科学合理确定火电厂、核电厂、变电站和换流站等各类电力工程的用地规模。涵盖火力、核能、变电站及换流站三类项目,并细分多项工艺与设施用地指标,其中部分厂区及站区指标为强制执行。该指标在1997版基础上新增了燃气联合循环、IGCC、生物质能、核电及换流站等内容,细化了单项用地并区分强制性与指导性要求,形成了更全面的用地控制体系。建议在工程实践中按规划容量统筹布置、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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