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先行用地审查服务指南


本指南是针对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申请先行用地的服务规范。明确了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与决定机构(自然资源部)、申请条件(如项目已审批、地类准确、补偿到位、未开工等)、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时限(20个工作日)及结果形式(办公厅复函)。符合条件的项目经部政务大厅受理、部内会审后,可获得先行用地批复。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正式用地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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