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批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38号)


该通知是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而制定的地方性规范文件。明确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的适用范围、审批类别、依据、受理与决定机构。详细规定了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与提交流程、办理流程及时限。最终审批结果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旨在通过提供标准化模板和清晰流程,规范申报与办理工作,确保材料合规、流程高效,并落实用地与规划要求。

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报批流程,辽宁规范

获取码:0Zd0T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