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闵自然资规〔2023〕2号)


该办法是为规范临时用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临时用地的定义、适用范围及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审批与监管职责,并确立保护耕地、节约集约、依法申请、严格复垦等原则。规定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特定基础设施项目可延至4年,要求使用期满1年内按方案完成复垦并验收,同时对违规行为设定处罚与公开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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