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该条例是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与畅通而制定的法规。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及铁路监管机构为监管主体。规定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等的职责,涵盖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用设备质量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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